为什么说“专题”和“分类”有别?
首先,要搞清楚“专题”和“分类”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词组。前者是名词,是邮展名词借用过来的;后者是动词,是一种操作行为。 其次,弄清楚“专题”和“分类”的本质差别。“专题”是按题目的要求和范围选材。题目即标题。题目是负有政治性、思想性、倾向性和深刻内涵的。按题选材是一种创作,是按题目的要求,通过一定的展次、结构、情节、内容把主题表现出来。怎样把主题反映得更好,更能打动读者(观众),这就看作者的创作水平了。举一例子,《巨龙腾飞》是歌颂改革开放的,是当前最重要的现实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题材之一。这一主题纵跨了一个世纪,包容共和国的一切的一切,如何在有限的门券中充分体现这一主题思想,这就需要抓住要领,精选有代表性的门券。要领有三,革命胜利、建设成就、国力强胜;代表性门券;共和国建立、钢产量居世界首位、“卫星”、“两弹”、 50大庆、港澳回归等;表现思想是共和国站起来了,富起来了,强起来了。这里要着重指出,非“全集型”的爱好者是万万办不到的。因为,此专题要运用大量时券,几乎包括门券各个领域。归根结底,这是创作,是一种按主题的选择、综合、提取,是“分类”原则根本无法达到的。“分类”仅仅是门券整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方法和工序,是按门券本体性质区分开来,便于查找和利用。比如名山、大川、名园、故居、博物馆等等,一目了然,举手可达,不存在什么主题和创作。这是人人做、人人能做的简单劳动。如果把“分类”也视为“专题”看待,或认为“分类”也即是“专题”,那么,门券专题的创作也就不存在,什么思想性、内涵也就无从说起了。 最后,很重要的要搞清楚一点,“分类”券可不可以展出?这本来不是一个问题,但这里却有弄清楚的必要。笔者前面所说是指不要把“专题”和“分类”混为一谈,什么“展出专题”、“分类专题”的说法是不妥的,专题就是专题,分类就是分类。换句话说,笔者并不反对“分类”可以展出,不但可以,而且大杂烩堆砌在一起也可以展出,只不过这种“分类”的东西(不管你给它一个什么标题)和创作的“专题”在水平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。只要把认识问题解决了,水平低是可以提高的。如果不把这个认识问题解决好,结果会造成长期的展出水平提不高,因为展出和参展者只重视门券自身的精美度,而忽视了整体的思想、内涵的深度。这是十分有害的。 ——四川 李克定 |